【导语】:不可以,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鼓励企业为应对经济下行大势下规模性失业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什么是“稳岗补贴”?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鼓励企业为应对经济下行大势下规模性失业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末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注:上年初、上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准,退休人数不算入裁员数)。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泉州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
2.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书面情况及其公示图片各一份;
3.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相关证明(到地税大厅打印以下纳税证明:若出现地税跨年度扣款,与地税数据不符的,要求企业提供全年1-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银行回单复印件:参保单位申报情况一览表、涉税证明、税费明细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明细分解表一式两份;
6.企业承诺书一份;
7.如申请条件和材料有所变化,以最新的文件要求为准。
备注: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统一A4纸收件,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