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满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条件可以办理因失业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满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条件可以办理因失业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三章 提取
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0周岁)下岗失业满2年以上。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办理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办理时限与额度
1、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2、提取额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提取次数:提取一次。
关键步骤
1、提取人员:职工本人。
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公积金满两年,办理销户提取。
3、以下银行限离职返乡、离(退)休原因提取:工商银行-紫竹路分理处、工商银行-正阳支行、农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鹿城支行、建设银行-亭林支行、建设银行-高铁支行、建设银行-张浦便民服务中心、交通银行-昆山分行、苏州银行-昆山支行、苏州银行-周市支行、苏州银行-千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