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准备借款人身份证件、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购房首期交款发票或收据、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不动产预告登记、购房合同、承诺书(行政事业单位)或保证书(企业单位)等材料。
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建议售房单位在办理贷款业务前与房产部门联系确定房屋地址、测绘房屋面积,确认可否办理房屋抵押,并提供购房合同样本给我中心审核相关条款。
(三)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并准备该行的个人还款账号。
(四)手写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清晰易辨。申请材料中如有公证文书,需提供原件3份。
(五)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六)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能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核验。
(七)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均须到场面谈面签。
银行咨询电话:
建行南宁市园湖支行:0771-5885930。 工行南宁市民族支行:0771-5890171、5855905。
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0771-5854502。 交行南宁市东葛支行:0771-5866010、5868532。
中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0771-2879443。 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0771-2862135、2862195。
南宁市农村信用社建政分社:0771-2758286。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0771-5770150、5583137。
广西北部湾银行琅东支行:0771-5677956、538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