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市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保费集中征缴工作于6月底全部结束。参保对象前往户籍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参保申报,今年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7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270元,财政补助1000元,相关部门核定的“低保、低保边缘、特定重残”等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镇(区)财政承担。
征缴时间:
我市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保费集中征缴工作于6月底全部结束。
参保对象:
本市户籍居民中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持1年以上暂住证并在本市从事种植、养殖业的非本市籍居民;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
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中途参保者:新生儿(出生后)、退役军人(到地方后)、外地迁入人员(户口迁入后)、本市户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及中断人员(退保及中断后),共计36万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前往户籍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参保申报,今年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7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270元,财政补助1000元,相关部门核定的“低保、低保边缘、特定重残”等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镇(区)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