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就学。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