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0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南京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为5000元,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 5000元 。
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的个人所得税 税率 以及 速算扣除数 如下:
1.不超过3000元的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速算扣除数210;
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速算扣除数1410;
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速算扣除数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速算扣除数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速算扣除数7160;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速算扣除数15160。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五千元 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