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带上身份证和原来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带上身份证和原来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换领居住证。
注:流动人口前期办理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派出所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本人在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时,只要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线下办理
1、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现有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2、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将申办人信息核对无误后上传信息;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4、制作完成后将居住证发给申办人。
网上办理
电脑签注:登陆山 东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 ,使用个人账号登陆服务平台后(没有账号的也可以先注册申请账号),点击【我的居住证】-【签注管理】-【办理签注】即可进行网上签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