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网上警局”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居住证,或自行到指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领取居住证;||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武汉市居住证
一、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3日以上的,应登记流动人口。 自登记之日起 半年以上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以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 是指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2、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3、连续就读, 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
3、居住地住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或产权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就业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就读证明 (由学校保卫部门出具)。 (三者有其一即可)
三、申办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网上警局”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居住证,或自行到指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领取居住证;
2、网上初审。 公安机关网上初审,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上门审核申请材料核对信息,自上门核对信息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3、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按申请人选择的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发放居住证。 自申请人选择办理方式次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含邮寄时间)。
(二)前往公安机关申请
1、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2、 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不含邮寄时间)。 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