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一)准备齐全资料入学
备齐下列资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市内区外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说明: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证、有监护权限的离婚协议等)。
3.申请人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在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说明:
(1)须打印2019年5月- 2020年4月 在成都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清单。
(2)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成都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或到政务中心、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社保自助查询机等打印养老保险清单。保险清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成都市社保参保查询专用章”
(3)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
5. 截止5月1日,申请人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年的相关证明。
说明:
(1)如果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区房管局打印的《个人住房信息》;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书的,提供区国土局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均要符合购房满一年;
(2)如果租房,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登记”备案不足一年的,同时提供和登记备案对应的满一年的租房协议) ;
(3 )如果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或国有直管公房的,提供满一年的单位租住证明和由房管局打印的对应房屋的《房屋信息摘要》。
(4)办理点有清泉镇,城厢镇, 政务中心38号(房管局)、43号(国土局)窗口。
6.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说明: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不提供此项资料。
(二)积分入学
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 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申请人于入学的前一年6- -7月工作日到区政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申报积分;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青白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6893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