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可知:对于行李箱大小没有明确说明,规定的是不得携带重量、体积、长度超过规定的物品。
石家庄地铁可以带多大行李箱?
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可知:对于行李箱大小没有明确说明,规定的是不得携带重量、体积、长度超过规定的物品。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和乘车:
(一)除导盲犬和军警犬外的活体动物;
(二)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及传染病的病原体等危险物品;
(三)除执行公务外的武器、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器械;
(四)易污损、有严重气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充气气球、自行车(符合行李规范的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疏散的物品;
(六)重量、体积、长度超过规定的物品;
(七)其他影响运营安全的物品。
禁止进站的物品目录,由公安机关会同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公告。
第五十一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影响公共安全物品的乘客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服从管理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或者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二)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躺卧、乞讨、卖艺、捡拾废品等;
(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踩踏座席、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骑(滑)代步工具;
(四)在车站、车厢内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
(五)在车站、车厢等轨道交通设施内擅自从事销售及盈利性服务活动;
(六)在车站、车厢等轨道交通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派发传单(广告)或礼品等;
(七)在车厢内进食,但婴儿和特殊人群除外;
(八)在车站、车厢等轨道交通设施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九)在运行的电扶梯上逆行;
(十)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车秩序的管理。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