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市没有最低工资发放三类区域。南京全市实行统一的最低工资发放标准。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
南京市没有最低工资发放三类区域 。南京全市实行统一的最低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2020元/月 。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18.5元/小时 。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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