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每年确定一次,执行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浮动。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除外),其工伤保险费率确定按《杭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办法》执行。
杭州工伤保险费执行时间一览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 每年 确定一次,执行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浮动。
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 除外 ),其工伤保险费率确定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一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费支缴率、职业病发生、安全生产管理等因素,按照行业浮动费率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
官方文件名称: 《杭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