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民众镇初中招生政策

【导语】:民众镇教育局发布《民众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搞定了今年民众镇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包括学区划片、招生报名流程、招生对象等。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小学2020届毕业生、民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民众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积分入围的人员子女等。

 民众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0 年 5 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0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民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一);

3、民众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即本市外镇)在民众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民众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民众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在民众镇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三)入学程序

1.网上信息登记。

2020 年民众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 记时间为 5 月 22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法定监护人须在这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1)。法定监护 人应认真阅读民众镇招生工作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 “招生对象”类别和“附件一”中“政策优待人员” 类别)和选报民 众镇,已在民众镇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民众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 信息的,可到民众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 信息登记。(  点击查看新生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 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 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 由民众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 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 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在 6 月 10 日前 完成。

3.填报志愿。

⑴通过信息审核,符合民众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 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其入学。

⑵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 学校志愿,并可在 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调整志愿。

4.学校录取。

⑴市直属学校录取市在 6 月 21 日前核实拟参加市直属小学、市直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6 月 22 日至 6 月 26 日公示,7 月 3 日上午 9 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⑵民众镇公办学校录取

①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各学校的招生范围,由相应的学校录取。确需跨校就读的,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适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

跨校申请的先由户籍地学校审核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或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或不动产证、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关系证明等,再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分配,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时,采用抽签的方式安排学位,抽不中学位的学生回原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逾期未办理报名或注册的,原则上不再按学区安排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③民众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④本市外镇。

本市外镇户籍人员子女申请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在我镇公办学校学位剩余的情况下,且拥有民众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⑤积分入围学生。

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或未依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就读我镇公办学校。审核分配结果于7月20日前公布,家长可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查询。

5. 入学注册。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 7 月 3 日 17 时至 7 月 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民众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民众镇公办学校 7 月 25 日、26 日完成入学注册。

6. 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 8 月 1 日 9 时至 8 月 2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并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 2020 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本市幼儿园 2020 届毕业生(报读小学一年级)或本市小学 2020 届毕业生(报读初中一年级)(以学籍为准);

3.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4.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招生范围:

先招民众镇生源再面向其它镇区招生

(三)入学程序

1.网上信息登记。

2020 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2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详见附件2)。

2. 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在 6 月 10 日前完成。

3. 志愿填报。

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区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 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会按审核通过的入学信息和民办学校志愿类型,列明学生可选报的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志愿不分先后。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⑵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的新生应于 6 月 11 日 9 时至 24 时登录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报读属地计划或属地外招生计划的应于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在上述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如需调整,可于 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登录该系统修改。

4. 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自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⑴自动录取。

自愿报读本校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可优先录取。选报对口直升本校且被自动录取的新生,已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失效。选报属地志愿或属地外志愿,若因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被自动录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在 6 月 15 日 9 时至 6 月 16 日 24 时登录该“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

⑵电脑摇号录取。

需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校,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于 6 月 21 日前核实学生名单,6 月 22 日至 6 月 26 日公示, 7 月 3 日上午 9 时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摇号录取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法定监护人须在 7 月 3 日下午 17 时至 7 月 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另一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人应确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5. 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 7 月 13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第一次补录。

6. 补录。

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依报名顺序免试录取。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公布,公开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 7 月 15 日 9 时至 7 月 16 日 24 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镇区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并于 7 月 20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若需第二次补录,可于 8 月 1 日 9 时至 8 月 24 日 24 时进行。凡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皆可参加补录。

民办学校录满为止,并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7. 各民办学校招生联系电话

锦标学校:0760-85575556

德恒学校:0760-85602999

新徽学校:0760-85602698

 四、招生录取流程简图

中山市民众镇初中招生政策_兼职服务_搬家服务

 五、其他事项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初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的政策、实施细则、时间安排等。

2.未尽事宜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民众镇人民政府。

4.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5168255,8516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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