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珠海外户籍人员流动至我市就业,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1年或以上的,可在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3个月内或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3个月内仍未就业的,持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城乡居民)。
外地人参保珠海二档医保条件:
珠海外户籍人员流动至我市就业,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1年或以上的,可在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3个月内或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3个月内仍未就业的,持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城乡居民)。
拓展:珠海医保附加项目注意事项
一、 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特别规定
(1)待遇等待期:参保人新投保的自投保生效之日起60天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确诊的定额现金补偿不予支付。
(2)待遇享受期:本产品责任期间自投保生效之日零时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3)未经核准市外就医:未经核准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4)结算顺序:附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结算在本市医疗保险各项费用结算完成后进行。
(5)报销有效期: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费用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理赔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投保申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服务平台功能时,需申请人信息绑定注册。
(2)需为家庭成员投保的,在“投保申请”页面点击“添加其他家庭成员”即可;
(3)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父母)为其申请投保;
(4)选择银行卡或医保个人账户缴费均只能使用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和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缴费;
(5)选择医保个人账户缴费需确认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充足;
(6)只能为直系亲属申请投保(父母、配偶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