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动自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根据苏州最新电动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并悬挂本市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也就俗称的上牌),才可在苏州市道路行驶。
问:《电动自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什么时候实施?
答:2019年4月15日
问:《电动自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后,还可以销售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吗?
答:不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
问:苏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新标准执行情况怎么样?
答:截至3月22日,苏州还有27家电动车企业,10家由于外销或停产等原因未申请CCC认证,17家申请企业中有6家企业的12款车型获得CCC认证证书,其余11家企业证书申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