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结束后,有四项重要工作都是需要HR去组织或亲自完成的,必须到位。
第一项工作是:面试结束后的集中录用决策。
HR要做好三点:A大家迅速决策;B70分求才法看优点,无原则性问题和错误可忽略C听取用人部门直接领导人意见。大家妥善做出录用决策。
第二项工作是:背景调查。
这往往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HR在做背景调查时,首先要看有无必要性,如有必要,在调查时要征得求职者的同意前提下进行,再调查求职者曾经工作的单位直接上司、部属、同事、客户等相关人员的评价,在调查时要注意措辞和方法,尽量能征得对方理解并支持。
第三项工作是:录用前薪资洽谈与录用通知发布。
大多数企业薪酬有明确标准,但有些高级人才不一定能接受,需要进行相互沟通洽谈。此项工作HR在进行时要尽量满足求职者的需求,使求职者感到被认可和尊重是前提,不能草率完事。在达成一致协议时,重要岗位除了口头通知入职者上班时间和报到方式外,最好颁发红色聘书以示重示。
第四项工作是:入职后的跟进工作。
新员工入职后不是招聘工作的结束,应该对新员工做好人员认识引见、部门间走访、岗位熟悉、岗位基础培训、相关制度熟悉学习、岗位师徒帮教工作展开、每周座谈与心理了解等工作,使新入职员工能尽快适应所在岗位,了解企业,熟悉工作,早日进入角色,合格通过试用期,才算招聘工作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