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须年满6周岁的未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具体分为以下四类:横琴新区户籍类学生;横琴新区内符合我省、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工作或居住的珠海市非横琴新区户籍学生;达到当年积分入学横琴新区分数线的学生等。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未入读小学适龄儿童;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横琴新区户籍类学生
2、横琴新区内符合我省、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工作或居住的珠海市非横琴新区户籍学生。
4、达到2020年积分入学横琴新区分数线的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申请随班就读且符合横琴新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可安排横琴新区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横琴新区户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