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沈阳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办证时限为6个工作日。
在沈阳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办证时限为6个工作日。
以下为市公安局“放管服”措施全文: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2项出入境服务举措
为了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出入境服务管理职能,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相应贡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2项出入境服务举措》,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 6个工作日 。
二、出入境通行证办证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三、电子港澳台通行证再次签注办证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符合自助设备受理条件的立等可取。
四、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五、外国人居留许可办证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居留许可办证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六、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父母、子女或持有沈阳市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居民,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军人及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七、我市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一带一路”企业、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紧急邀请的外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和商务人员,可在沈申办口岸签证入境。
八、为在我市召开的大型国际展会、国际体育赛事、重要国际交流等重大涉外活动提供预约前置办理境外人员签证证件服务。
九、为全市重大项目企业负责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预约受理、专人接待、全程代办的“绿色通道”服务。
十、市局出入境窗口提供免费查询公民本人出入境信息服务。
十一、为申请人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不含打印纸质相片)、办证材料自助复印、网上资料打印及出入境证件保护套发放服务。
十二、省内户籍居民持我省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可通过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及查询签注剩余次数。
备注:第一至五项办证时限不包含核查及邮寄时间,各项条款内容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
注意 :出入境证件自2019年4月1日起已经全国通办,外省户籍的居民在沈阳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