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咸阳限行区域为:咸阳市城区东风路一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一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沣河桥(含) - -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
一、限行区域: 咸阳市城区东风路一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一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沣河桥(含) - -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
二、限行时间: 2020年11月16日(周一)起,工作日7:00- 20:0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三、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通勤班车、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喷涂统-标识的行政执法车 辆和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 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粮油食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 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8、“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