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毕业生登录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备案;||毕业生就业报到: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至窗口办理;||落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
1.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
①毕业生登录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备案
②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有联)
③毕业生将已鉴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交还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毕业生就业报到
①毕业生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②窗口现场审核材料,并在《就业报到证》上盖章
3.应届毕业生落户(非园区生源)
①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
②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携带以下材料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
注:《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均需开往园区; 单位无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挂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