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手机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不能直接携带过关,需要交税。
手机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不能直接携带过关,需要交税。
哪些产品不免税: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不免税。
拓展内容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信息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04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