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校直升学生;政策性照顾生;珠海户籍学生;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4类学生无需参加摇号。
初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
1.本校直升学生;
2.政策性照顾生;
3.珠海户籍学生;
4.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
5.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4类学生无需参加摇号。
扩展材料
转学插班入学资料
被录取的插班学生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下列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即2020年5月31日前为准。
(2)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
(3)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及原就读学校标识码。
上述材料于8月26日—8月27日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由拟录取学校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