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际交往中,谦让豁达的人总能赢得更多的朋友;相反,自尊自大、孤芳自赏的人总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最终在交往中走到孤立无援的地步。
安德森是个非常优秀的青年,很聪明,在大学期间是令人羡慕的尖子生。或许正是因为他太优秀了,所以别人在他眼里简直不值一提。他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时时感到自己是鹤立鸡群。不仅周围的同学他看不上眼,连一些教授他也不放在心上,因为他们讲的课程对安德森来说实在太简单了。
学业上的优秀使安德森逐渐形成了一种优越感,因而在人际交往上常常变得极为挑剔,容不得别人有一点毛病。一次,有位同学向他借了一本书,书还回来时弄破了一点,虽然那位同学一再向他表示歉意,但安德森仍然无法原谅他。尽管碍于面子,他当时什么话也没说,然而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愿理睬那个借书的同学了。渐渐的,安德森成了其他同学眼中的“怪人”,大家不再和他交往。这种“集体排斥”并没有阻碍安德森在学业上的成功。
安德森的功课门门都很优秀,年年都获得奖学金,代表学校参加过国际竞赛并获得了奖项。许多老师和学生都一致认为,他是一个难得的天才。数年寒窗苦读后,安德森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顺利进入一家待遇优厚的大公司。他心中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准备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来。
不过,上班后的生活远远不像在学校里那样简单,每天都少不了和上司、同事、客户等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安德森对此感到十分厌烦。原因在于,他在与人交往时仍然抱着那种挑剔的心理,一旦与人接触就对他人的弱点非常敏感。他对别人的挑剔越来越严重,逐渐发展成对他人的厌恶。他讨厌平庸的同事、低能的上司。
结果,安德森与周围人的关系搞得很紧张,彼此都感到很别扭。他经常与同事闹得不可开交,常常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与上司发生龃龉。终于有一天,安德森彻底变成了一个无人理睬的闲人了。尽管他确实很有才干,但上司不再派给他任何任务,同事们也像躲避瘟疫一样远离他。在走投无路之际,他被迫写了一份辞职书,结果马上得到批准。
随后,安德森又到别处应聘,可是一连换了四五家公司,竟然没有一家令他感到满意。这位原本前途一片光明的青年,心情变得越来越苦闷,日益形单影只。在巨大的痛苦煎熬下,他的精神逐渐崩溃,最后被送入医院。
做人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就容易挑三拣四、忘乎所以、刚愎自用,工作中,与人相处之时就会吹毛求疵。这样的人,即便本领再高强,也不会受人尊敬、被老板重用。而且,一个太拿自己当回事的人,即使不在言谈之中将这种态度表露出来,他的顾影自怜、孤芳自赏也足以令许多人讨厌、不悦。因此,做人要放低姿态,不要刻意凸显自己,这样才能与同事友好相处,为自己赢得好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