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天津。
落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
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咨询电话:
23394772
受理单位 :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人口服务大厅(市内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