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签发机构审验身份证件;父母领取《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签发机构加盖印章。
办理流程:
签发机构审验身份证件→父母领取《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签发机构加盖印章。
常见问答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时间要求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建议新生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申领。
什么是医疗机构内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由谁签发?
在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在途中分娩但经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处理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新生儿在出生后一月内,及时在该分娩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准确填写的《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疗机构内分娩)》;(2)新生儿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3)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原件以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