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2楼)。单位登记开户以后,需要开设单位名下的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如果该职工已在原单位建立了住房补贴个人账户,应将原住房补贴个人账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交存,不得重复开设个人账户.
一、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2楼)。
二 、办理条件:
单位登记开户以后,需要开设单位名下的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如果该职工已在原单位建立了住房补贴个人账户,应将原住房补贴个人账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交存,不得重复开设个人账户;如果该职工在原单位没有建立住房补贴,则由新单位为职工新增住房补贴个人账户。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