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开服务电话:24514690;24524690。市民冬季遇到暖气不热的问题,维权投诉可分三步走: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机关(供热公司或供热总公司)投诉;向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
公开服务电话: 24514690;2452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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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证面积与合同不一致,供热面积按照哪个算?
按照沈房发(2019)57号文件规定,用热户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面积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准。用热户已经缴纳采暖费的,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
赠送面积,供热时收采暖费吗?
居民住宅未记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面积且有供热设施的,供热单位可以实地测量或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并按照室内使用面积计算采暖费;层高超过2.2米(含2.2米)的,全额收取采暖费;不足2.2米的,按50%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对用热户收取除采暖费以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