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集团管控模式的不同,人力资源管控所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同。通常而言母公司委派子公司人员有以下对象:董监事、经营班子、财务人员、核心岗位。
一般而言,对于分子公司中层,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多数部门由子公司自行考核;少数关键部门的考核,总部的相关部门需要更多地介入,这时,子公司部门经理需要向子公司高层和总部相关部门两方汇报工作,最终的考核是两方意见的综合。相应地,总部也更加关注这少数部门经理受激励的程度。下派人员中财务人员是很重要的一类人,在分子公司中可担任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和主管会计。
总部希望他们能代表集团利益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监管,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细化成本管理从而降低财务风险。但在实践中,他们经常会与子公司经营层串谋,向集团隐藏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损害集团利益。下派人员直接上司是子公司经营层,为了自己切身安全和利益,在子公司经营层的意愿与集团指令出现矛盾时,服从前者的风险更小。类似的情况同样也可以发生在非财务类委派人员身上。管理委派人员,减轻这种情况的危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委派人员的任免调配方面,总部对下派人员统一任免,下派人员同时被子公司和总部考核,具体的权重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子公司任职3年以上的下派人员,总部可以考虑轮换到其他分子公司去,减少子公司演变为“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向子公司和下派人员明确双方的权责。以下派财务人员为例,除拥有一般的会计核算权外,还需赋予会计事务监督指导权、财务收支审核把关权、资产监督管理权、重大经济事项参与决策权、参加和列席有关重要会议权等六项特别权利。
畅通沟通渠道。除了日常的经营信息及时报送外,总部应该要求下派人员定期去总部述职,这种述职限定总部少数人参加。述职是对下派人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派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可以说是生活在夹缝之中。总部如果想减少他们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必须有效地激励他们,确保他们在坚持集团立场后得到的奖励超过他们在子公司受到的损失。
对于后备人才或人才梯队建设的途径通常而言,存在以下几个途径:
职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部要求后备人员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并定期后备人才就其“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进行沟通,了解后备人才所遇问题和所需支持,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规划,提出修正建议。(更多有关集团管控的观点,请关注爱维龙媒管理咨询专家|集团管控专家赵梅阳《专家论坛》)轮岗,后备人才在晋升到后备岗位之前,至少要经过一个以上相关岗位的轮岗锻炼。
推行导师制,导师是对后备人员在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和业务技能等方面负有督导、支持帮助责任的高一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后备人员进行职场辅导。事先辅导双方都要接受符合自身角色的技能培训。后备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对导师的业绩考核有一定比例的影响。
培训,在公司的培训体系和实施计划中,把对后备人才的培训列为专项内容,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人力资源规划和后备人员职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后备人才培训计划,并根据后备人才的发展情况对计划定期进行修正。
考核与约束,公司通过大量的资源支持给予后备人才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需要后备人才体现更多的价值。一方面,对后备人才的考核有更高的业绩标准,同时为了避免后备人才主动流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需要他们与公司签订更长期的聘用合约。
重要的是,人力资源部需要定期评估对后备人员培养的实际效果,分析问题所在,并进行改善。对于多元化发展的集团来讲,对后备人才的培养需求来得比单体公司更加迫切。在操作方法上虽然没有大的区别,但总部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分子公司的人才供给问题。这样,人力资源规划应该是基于多元化的投资与产业组合的,职业发展规划应该基于集团横向战略的,人才梯队和后备人员建设更加多元化和综合化,这样才能将人力资源规划、后备人才建设、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与战略投资与产业投资结合起来,从而形成集团的完善的人才梯队,形成基于投资与产业的继任管理,人才繁衍,从而形成集团自身产生人才的机制,从而也实质上解决了集团继任计划的接班人培养问题。
员工继任计划,就是通过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流程来评估、培训和发展组织内部有潜力的职业经理人,创建内部优秀人才库,以获得当前和未来所需的核心能力。对企业而言,这个计划能确保其随时有一支优秀的后备队伍,确保管理层的连续性,并缩短填补职位空缺的周期,不断满足将来的业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