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统计部门公布2018年社平工资前,暂按2017年社平工资60%、300%保底封顶待2018年社平工资公布后,另行调整。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592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185元/月确定。
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92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185元/月)确定。
注:2019年统计部门公布2018年社平工资前,暂按2017年社平工资60%、300%保底封顶待2018年社平工资公布后,另行调整。
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②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③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④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⑤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