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至目前参保企业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核实申请人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书真伪及发证日期,以及是否享受过相应的政府补贴;||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补贴享受资格的初审和复审;||核发通过后,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技能提升补贴的拨付。
受理流程
1. 个人申报
申请人至目前参保企业(或最后一家参保企业)所在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材料。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写完整的《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⑤如申请人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2. 街道核实
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核实申请人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书真伪及发证日期,以及是否享受过相应的政府补贴。
注:
1.技能提升补贴只针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先通过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或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查验所持证书情况。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人如果已享受免费技能补贴或正在申请享受免费技能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3.区级受理
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补贴享受资格的初审和复审。
4.多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确定了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名单后,会同职业能力建设科和鉴定中心,若三方均无异议,则确认发放。
5. 公示及批准
对公示通过的人员,由局行政科室进行批准。
6. 业务核发
7. 财务拨付
核发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技能提升补贴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