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骑自行车不戴头盔不进行处罚,目前处罚只针对于骑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头盔,其中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处罚时间待定。
骑自行车车不戴头盔不进行处罚。
5月15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其中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该条例于7月1日开始施行,但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苏州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处罚时间暂时未定。此外,5月20日下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6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暂未列入执法处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