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办理;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离婚成功。
太原离婚登记 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提交:
⑴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⑵结婚证;
⑶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⑷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⑸当事人为军人的还需提交: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港澳台居民提交:
⑴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⑵香港居民身份证;
⑶澳门居民身份证;
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⑸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⑹结婚证;
⑺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⑻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华侨、外国人提交:
⑴本人的有效护照
⑵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⑶结婚证;
⑷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⑸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