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被企业界冠以“恶法”之名,如今几欲出台的收入分配方案和已经流产的《工资条例》,更引发了工资上涨侵害企业竞争力优势的担心。
工资增长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工资适度增长,会提升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国内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力;工资过度增长,超越企业的承受能力,就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甚至对部分企业的生存带来挑战。
我国产业发展处于追赶期,多数企业还不具备发达国家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竞争实力,以劳动力低成本参与到全球生产体系之中,低成本的劳动力、土地和环境,构成了中国世界工厂的综合竞争优势。
特别是中小企业、低成本竞争的企业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对工资成本上升影响更为敏感。这类企业严重缺乏核心制造技术,在研发、设计、品牌等高端价值环节不具有竞争优势,低水平的重复性劳作,职工得不到应有的技术培训,导致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当产业转型来临时,高等级技术工人不足的问题立刻暴露。
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需要我们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良好的就业环境,同时优化就业结构,不断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就业保障水平。
长期以来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形成就业人员的低工资,企业提高工资的动力也不足,尤其纺织、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比重较大。
对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来说,这些微利企业不仅承受不了工资上涨的压力,包括人民币升值、节能减排标准提高和税收压力的多重冲击,足以使部分企业消失。
当工资及人工成本上升速度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幅度会被劳动力的更高产出消化,从而劳动力成本和利润占总产出比例保持不变。
如果工资增长超过劳动力上升速度,劳动生产率增长无法将人工成本消化吸收,这些不能被吸收的成本增量,将推升企业总成本,挤占企业的利润增长空间。如果同期内企业未能及时改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就会被增加的人工成本侵蚀竞争力。
工资增长是伴随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正常状态,对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和人力资本素质有关键作用。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找到工资上涨的合理速度。
有研究表明,假定今后一段时期,工业企业的货币工资及人工成本年递增速度是15%,大多数工业企业仍然可以消化吸收增加的人工成本。而一旦这个速度超过20%,绝大多数企业将无法完全吸收,导致人工成本上升,从而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竞争力。
适度的工资上涨,可以被正常发展的企业吸收,对于成本敏感的制造业企业来说,或倒逼这类企业转型。
低廉的人工成本,使企业形成了过度依赖劳动与资本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阻碍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提高的步伐,工资及人力成本上涨,关乎这些企业的生死,促使向“微笑曲线”的两段延伸,出口加工企业要从过去的低端模仿,转道自主创新,依靠技术进步引领产品升级,实现由低成本驱动增长向劳动生产率驱动增长转变。
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80、90后年轻人,对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有着比父辈更高的诉求,他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表现出了可贵的担当和魄力,企业为此提供的薪酬待遇,应该学会适应新一代劳动者的需求。
中国经济寻找良性平衡的轨道,需要弥合长期工资收入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借此,完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