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新购买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1.首付比例
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完善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2.交易时间:
凡在本通知施行后新购买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3.监管
全面建立已供应商品住房项目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入市。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的,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3万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项目应一次性办理预售许可。
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备案价格监管协调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备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