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货币、计价单位、价值储备是国际货币的主要功能。从我国的实践来看,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对于人民币发挥结算货币功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始自2009年的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是在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中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探路”之举。试点近三年,伴随2012年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放开。
据央行统计,2013年全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63 万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3.02万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金额1.61万亿元。
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规模在2013年取得较快增长与同年7月央行下发的《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密切相关。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简化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对银行卡人民币账户跨境清算业务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境内非金融机构可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境外参加行人民币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等相关内容,调整了境外参加行人民币账户融资期限和限额,切实满足了银行和企业业务办理需求。
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职能初步得到体现,但在没有中资企业参与的国际贸易结算中,以人民币结算的比例仍相当低。
为了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运用,除应实现人民币结算的便利化外,还应为跨境贸易提供必要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尽快放宽与跨境贸易直接相关的、以人民币进行的金融活动限制。
陈道富认为,应结合对周边和非洲等国家(地区)的外汇援助、外汇投资与外汇贷款,设立人民币投资基金、人民币贷款和以人民币形式的对外援助。在逐步加大qfii、qdii现有外汇币种的额度基础上,增加qfii、qdii的人民币资产投资内容。显然,除了经常项下结算,目前也应推动资本项下结算便利化。
“人民币区域化的加深,是与资本账户开放和金融市场的开放相联系的。考虑到相对外币而言,我国对人民币的控制能力较强,可适当加快人民币的资本账户开放和金融市场开放,进一步丰富人民币回流的渠道。”陈道富称。
不仅境内的人民币市场要相当成熟和开放,境外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要有充分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境内外市场之间也要有通畅的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使国际市场上人民币的持有者能够有效率地进行人民币的跨境兑换和投资交易。而这一方面有助于人民币区域上的深度拓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计价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