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
2019年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降缓缴申请,并报管委会备案。
单位开户的流程
办理条件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办理材料
⑴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1份。
⑵《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原件1份);
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⑷《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⑸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1份,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或为其他单位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才中介机构办理时需提供)。
注:办理单位开户登记手续后,须从开户当月起正常汇缴。
办理流程
第一步: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第二步: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单位账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注: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单位汇缴流程
办理条件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材料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原件1份);
②付款票据(原件1份;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托收汇款或暂存款汇缴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注:单位当月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同时确认汇缴月份才可办理当月的汇缴,避免出现多缴、错缴退款业务。
办理流程
第一步: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第二步: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汇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注: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单位,可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汇缴。
办理时限: 即办不收费。
办理地点: 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