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拟入户地选择:1.入配偶家庭户;2.在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3.挂靠亲友家庭户;(4)本人单位集体户;(5)配偶单位集体户;(6)派出所代管户。
深圳入户地选择及需要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3)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
(4)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5)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及写明同意入户意见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6)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