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使用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并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西安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要求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 本市注册登记 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技术性能满足车辆运营安全要求,配备制动防抱死系统、前排安全气囊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三)燃油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排量在1.8L或1.6T以上,达到本市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标准要求;
(四)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达50公里以上,达到本市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标准要求;
(五)纯电动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达到200公里以上,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
(六)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
(七)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满足录音和录像功能,并可与行业管理服务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传输共享的全车监控摄像设备;
(八)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应当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内部张贴悬挂网约车专用标识,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本人名下不得有其他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近2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说明;
(三)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以及由本人驾驶所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的承诺书;
(四)车辆信息相关资料。
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核查。
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六)未被列入市出租汽车行业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