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职住区域指标是指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达到规定年限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 )规定,职住区域指标是指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达到规定年限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强调诚信原则,填报职住区域指标相关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该指标不能积分。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