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3397.60元为最低缴费基数,以16988.00元为最高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397.60元,最低月缴费金额为679.5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988.00元,最高月缴费金额为3397.60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3397.60元)的,以3397.60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16988.00元)的,以16988.00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参保单位职工2019年1月至6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3397.60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的差额部分,于2019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自愿申报选择缴费基数,即最低缴费基数为3397.60(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元,最低月缴费金额为679.5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988.00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300%),最高月缴费金额为3397.60元。
拓展内容:
养老保险待遇重算
2019年1月至6月期间已经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将根据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重新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待遇重算工作于2019年9月起分批进行,重算后养老金待遇的差额部分将按应补发月数一次性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