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各20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为670元。绍兴市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
2 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仍然执行上年标准。
单位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各20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为670元 。 绍兴市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 。 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可以在调整月缴存额的同时,对2020年1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宽限为当年度,因今年仍然执行去年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照理在去年12月31日前就该调整到最低缴存额以上。如果现在仍未达到最低缴存额的,那么需按新标准重新缴满6个月才能办公积金贷款。
来源: 绍兴市公积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