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与永辉超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体制建设、供应链管理、新业务拓展、物流体系、科技赋能、数据应用以及扶贫开发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上周,永辉超市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拟以5.8元/股的对价,受让红旗连锁股份共1.63亿股(占红旗连锁总股本的12%),并授权签署有关股份购买协议,交易总价为9.47亿元。
在外界分析看来,在如今国内“新零售”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永辉超市、红旗连锁两大名企在线下均有明显优势,他们此次强强联合,更能够资源互补。
以下是红旗连锁公告原文: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一、概述
2017年12月24日,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永辉超市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体制建设、供应链管理、新业务拓展、物流体系、科技赋能、数据应用以及扶贫开发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顺应消费趋势,挖掘线下零售优势,发展新的零售竞争能力。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世如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陆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批发与零售业。票务服务。商务服务。房屋租赁。广告、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仓储、配送(除国家限制项目);家务服务;摄影冲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医疗器械(仅限一类和二类中不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零售:烟、酒;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代理销售福利彩票;打字、复印;零售国内图书期刊;茶座;中餐不含加工外卖,含凉菜;零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生化药品(限分支机构药品专柜并在规定品种范围内经营);冷热饮品制售;小吃(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鲜榨果蔬汁);客房、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轩松
注册资本:957046.210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超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战略协同
双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持战略协同,共同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快捷、全面的服务。双方将开展深入合作,顺应消费趋势,挖掘线下零售优势,发展新的零售竞争能力。
2、供应链管理
整合双方供应链资源,共享渠道,发挥规模效应,升级品类管理策略,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3、新业务拓展
在建立和完善传统零售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在新零售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开发新业态、设计建设新型零售门店等。
4、物流体系
双方共建共享物流配送网络及能力,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5、科技赋能及数据应用
双方分享其在零售科技及IT系统建设等方面的资源及经验,同时基于流程优化、数据共享进行数据分析及广泛应用合作。
6、精准扶贫
引进双方帮扶地区农特产品,利用各自平台加大销售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拓展合作领域,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